扬州科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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程序步骤 | 程序要求 | 申请方应提供的资料 |
1.双方以电话联系、信函、面谈方式进行协商; 2.申请方递交申请资料。 | 1.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; 2.申请认证证所覆盖范围的产品/服务简介; 3.申请认证所覆盖范围的产品/服务简要流程图; 4.质量管理体系申请表; 5.行业上有强制性要求的资质证书或许可证复印件。 | |
1.了解申请方; 2.为将来安排审核计划作准备。 | ||
1.双方洽商选择标准模式、审核日程、体系覆盖产品范围等事宜; 2.确认该申请属认证机构已被认可的认证业务范围。 | ||
1.签订《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审核合同书》; 2.发放《申请方须知》; 3.申请方按规定交纳费用。 | ||
签定合同后,如申请方在选择标准模式、体系覆盖范围等方面发生重大变化时,应履行合同变更手续。 | 书面的变更申请 | |
1.审核《质量手册》; a.双方交换意见,确认存在的不符合; b.将手册中不符合情况书面通知申请方; c.更改手册,必要时再审查、确认。 | 有效版本《质量手册》 | |
1.成立审核组; a.受审核方确认审核组成员; b.编制认证/预审、审核计划; c.审核计划确认。 2.预审核 a.方式方法与认证审核基本相同,审核人日数不得超认证审核人日数的50%; b.预审在企业内审、管理评审实施后进行,只进行一次; c.不作审核结论,审核后提交受审核方《不符合事实汇总表》; d.只有在申请方有要求时进行; e.预审核的目的是确定申请方质量管理体系是否基本确定,能够迎接正式审核,确定认证审核时间。 | ||
1.审核组提前一天到达受审核方现场 2.认证审核的基本程序 a.首次会议; b.现场审核,收信符合认证标准要求的客观证据; c.审核组内部会议; d.与受审核方高层领导交换意见; e.召开末次会议,并提出《不符合通知单》,由管理者代表确认; f.提交《审核报告》,作出如下审核结论之一: (1)推荐认证注册 (2暂缓推荐认证注册 (3)不予推荐注册,整改后重新进行认证审核 3.国家、行业产品质量抽查合格; 4.按规定交纳认证费用; 5.按规定使用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; 6.接受认证机构的日常监督、抽查、获证企业按规定填写《质量信息调查表》; 7.参加认证机构组织的相关活动、会议。 | 1.第(1)种审核结论:受审核方20日内上报纠正措施计划,提供纠正实施资料报认证机构; 2.第(2)种审核结论:60日内主要不符合项纠正,现场验证; 3.审核结束前受审核方提交以下资料: a.中英文对照表; b.公正性保证书; c.受审核方近两年是否发生重要质量、安全事故,主要部门产品抽查情况,环保情况等方面的信息和承诺。 | |
出现下列情况时,获证方应于一周内以书面形式向认证机构报告,并附相应凭证资料: 1.公司(企业)名称变化、法人代表变更; 2.组织机构重大调整; 3.认证覆盖产品范围变更; 4.资产重组、停产、转产; 5.联系人、联系电话、传真、通讯地址等变更; 6.出现重大质量、安全事故,上级或省级以上报刊媒体通报批评(必须本周内上报); 7.其它质量管理体系变化或异常情况。 | ||
1.认证证书有效期为三年,获证方在认证证书到期前三个月向认证机构提复评申请; 2.双方签订《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复评审核合同书》; 3.复评程序同认证注册程序。 | 《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复评申请表》 |